为规范互联网域名服务市场,保障域名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3号)等相关规定,对拟在中国境内设立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的申请进行审批。本指南旨在为申请者提供清晰、明确的办理指引。
一、 审批依据
- 《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3号)
-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
二、 申请条件
申请成为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 主体资格:申请者为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置有相应的服务机构。
- 资金与人员:
- 拥有与开展域名注册服务相适应的资金保障。具体注册资本要求需符合相关规定。
- 拥有熟悉域名注册服务及相关知识、具备相应从业经验的专职人员。
- 信誉与保障:
- 企业及其主要出资者、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 具备健全的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以及相应的客户服务体系。
- 服务能力:
- 拥有必要的办公场所、设备设施以及进行域名注册服务所必需的技术能力。
- 具备与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定的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如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等)实现对接的技术条件和管理能力。
- 法律合规:符合国家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三、 申请材料
申请者需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一般要求一式两份,并附电子版):
- 关于设立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的正式申请书。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简历及资质证明。
- 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相关资金证明文件。
- 办公场所、设备设施、技术能力的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 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客户服务体系的详细方案。
- 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 与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签订的合作意向书或协议草案。
- 企业及其主要人员信用状况的承诺或说明。
- 法律法规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注:所有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具体材料清单与格式要求以工业和信息化部最新通知为准。)
四、 办理流程
- 材料准备与自查:申请者对照条件和要求,准备齐全申请材料。
- 提交申请: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具体接收地址及方式以官方公布信息为准)。
- 材料审查: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形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将通知申请者补正。
- 实质审查与评估:对通过形式审查的申请,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专家或委托专业机构对申请者的服务能力、安全保障措施、技术方案等进行实质审查和评估。
- 审批决定: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审查评估结果,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 结果通知:将审批决定书面通知申请者。予以批准的,颁发《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许可证》;不予批准的,说明理由。
- 许可公示:批准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名单将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示。
五、 办理时限
工业和信息化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作出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者。专家评审、材料补正等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六、 注意事项
- 申请者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获得许可的机构,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接受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监督管理,按时提交年度检查报告。
- 机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服务项目等重要事项发生变更时,需提前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理变更手续。
- 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继续经营的,应在期满前90日内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续期。
七、 咨询与监督
咨询渠道:申请者可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网站查询相关政策、下载表格,或电话咨询信息通信管理局相关业务处室。
监督投诉:对审批过程或结果有异议,或发现违规行为,可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主管机关投诉、举报。
(本指南所述内容为一般性指引,具体审批要求与流程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现行有效规定及官方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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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4-06 19:32:32